2011-05-23 00:00:00 浏览数:0
关于给予王晓杰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学院各班级、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切实保障我院学生安全,我院坚持进行宿舍就寝秩序检查活动,我院同学王晓杰(文秘2009.2班)于2011年5月11日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有夜不归宿现象,且5月12日早上会操迟到,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参照最新《学生手册》及我院2011年纪检条例,经学工办研究决定,给予王晓杰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