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1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党总支,海都学院党委:
为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各学院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个人总结、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推优入党材料、综合材料、政审材料、党校培训证书、公示材料等。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形成在校期间预备期综合表现材料,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所在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于本人档案。
4、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各学院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于本人档案。
5、在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及各学院党总支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各学院党总支要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情况统计工作,填写《毕业生党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保留各学院,一份交至组织部),以备后查。
2、按照《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附件2)要求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之前,毕业生党员本人需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编号部分由各学院党总支对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分配表》(附件4)统一填写。
3、考取本学院研究生或留在本学院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填写《毕业生党员情况一览表》。
4、留在本校其它学院(单位)工作毕业生党员或考取本校其它学院研究生,须持原所在学院党总支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开学报到时到组织部办理。
各学院党总支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传达有关毕业生党员离校转接组织关系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学习《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附件2),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工作。
附: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间安排表
2、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3、毕业生党员情况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