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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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现根据《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将2012届毕业生退宿手续办理相关须知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3日之前 各毕业班级对本班级所住宿舍公物进行自查
6月24日—25日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与物业公司对毕业生宿舍公物进行检查
6月26日—27日 各毕业班级对照宿舍管理中心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6月28日—29日 各毕业班级负责人、宿舍管理组长对本班级宿舍公物进行复查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二、办理地点:东苑校区到东苑6号楼103、105房间
西苑校区到西苑2号楼159房间
三、办理程序
1、6月23日前,各毕业班级对本班级学生宿舍公物进行自查,对宿舍内损坏公物进行修复,并找齐本房间方凳、纱窗、电话等物品。
2、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于24、25日对毕业生宿舍公物进行全面检查,对相关检查结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整理,并于6月26日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各班级班长或团支书。
3、各班级班长、团支书根据检查结果通知本班级宿舍成员对所住宿舍进行复查,如与检查结果有不同请及时与本楼管理组长进行核对。各楼管理组长核对后如确有变动,及时告知物业管理中心对相关检查结果进行修改。
4、6月28日、29日,各毕业班级负责人分别到本班级男女生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对本班级宿舍公物进行复查并将宿舍方凳、电话、房门钥匙交各宿舍楼组长后(每宿舍可留1—2把),由各宿舍楼组长出具证明并签名。各班级负责人带公物赔款和男、女生所在楼楼管组长签字的证明到分别到东、西苑校区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交纳损坏公物赔款后,持公物赔款交费单、本班所属男、女生所在楼楼管组长签字证明及学籍科离校通知单办理退宿手续。
5、如有不明问题,请到舍管中心(东苑6号宿舍楼103、西苑2号楼159房间)问询。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