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7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
目前,2009-2010学年度的学年总评工作已近尾声,为切实做好2009-2010学年度十大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严格执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2、候选人名额:1名
3、报送材料:学院党总支推荐报告、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申请表、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评议表共4份材料的书面和电子版。见附件
4、报送时间:9月20日上午8点半前交到团总支办公室
5、评选方式:结合候选人现场表现及学院推荐情况进行评议。评选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
09-10学年度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情况评议表.xls
附: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本学年品德评定为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同级同专业3%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学校“十大优秀学生”的评选。
(一)中共党员; (二)学习成绩优异,在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 (三)具有艺术、文艺或体育特长,在省级以上艺术、文艺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我校文体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具有写作特长,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校级各项征文比赛中获一等以上奖励,为学校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具有组织特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且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单位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七)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获我校学生科技一等奖以上;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为我校学生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为学校做出重要贡献的。